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揭陽市部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批復
粵府函〔2018〕431號
來源:本網時間:2019-01-09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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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揭陽市部分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批復
粵府函〔2018〕431號
揭陽市人民政府,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
《揭陽市人民政府關于要求批準揭陽市飲用水源保護區優化調整方案的請示》(揭府〔2018〕39號)收悉,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揭陽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
二、揭陽市要嚴格落實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各項水質保障措施,加快清理整治水源保護區內的違法違規項目,加快推進各項水源保護工程,加強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切實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對于將陸域范圍調整到堤圍處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要落實堤圍路面徑流收集措施,確保路面徑流引出保護區外。
三、普寧市南溪鎮萬山坑、綠水池、洪山洞水庫和惠來縣鹽嶺河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取消后,仍按原水質目標管理,確保水質不下降。
四、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要加強對揭陽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工作的監督和指導,確保嚴格落實調整后的保護標準和規范,保障飲用水安全。
附件:1.揭陽市部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2.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示意圖及拐點坐標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