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
第三次會議第0666號(財稅金融類
083號)提案答復的函
粵府函〔2020〕199號
黃錦輝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推動大灣區國際綠色金融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我省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舉全省之力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積極開展綠色金融創新,推進建設國家級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關于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提出要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合作,支持香港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中心,我省制定具體措施穩步推進落實。您的提案對于活躍粵港澳大灣區投融資、推動綠色經濟發展、提升內地綠色金融國際化水平具有積極意義,我們將認真吸納,在工作中統籌應用。
一、關于攜手推動建設國際“綠色金融”企業等方面的意見建議
近年來,我省積極推動綠色金融發展:一是建設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完善綠色金融組織體系、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拓寬綠色融資渠道、培育環境權益交易市場,目前廣州地區綠色信貸余額、綠色債券發行規模、綠色保費收入等主要指標均居全國試驗區之首。二是復制推廣相關經驗建設綠色金融中心。在深圳引進設立全球金融中心城市綠色金融聯盟(FC4S)綠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實驗室,積極申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試點,以綠色金融為主,打造全球可持續金融中心。在珠海開展綠色金融跨境合作,發行粵港澳大灣區首只雙幣種國際綠色債券,以綠色金融打造特色亮點。三是加強與港澳在綠色金融標準認證、市場發展、推廣協作以及規管框架等方面合作交流。共同開展綠色企業和綠色項目認證、推廣綠色債券,發起粵港澳大灣區環境信息披露倡議,及聯合編制碳排放權抵質押融資實施規范和林業碳匯業務標準等。
接下來,我省將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部署要求,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工作框架下進一步加強與港澳方面的溝通協調,合力推進綠色金融創新發展。一是加強宣傳引導,借鑒港交所開展ESG報告的做法,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治理,強化環境責任信息披露,積極營造促進環境、社會和治理發展的良好氛圍。二是發動更多粵企及在港澳地區的廣東窗口企業在港澳發行經過綠色認證、加注綠色標識的人民幣債券,募集資金用于支持大灣區綠色產業和項目建設。三是深化粵港澳合作,加強綠色信貸、綠色債券以及環境權益交易市場的對接,通過分類和評級,引導綠色金融資源更大規模、更有針對性地投入到綠色項目建設和企業發展中,實現環境效益的可監測、可評估,促進綠色發展。
二、關于“綠色金融”專業認證和培訓等方面的意見建議
香港匯聚大批具有很高國際認可度的專業人士和專業機構,這是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的寶貴資源。廣東在發展綠色金融過程中積極借助香港這一優勢,引進香港品質保證局對綠色項目和綠色企業提供專業認證服務,合作開展綠色債券、綠色信貸、綠色基金領域的標準研究,取得了較好成效。我省出臺實施方案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職稱評價和職業資格認可。深圳聯合港澳借鑒國際CFA特許金融分析師考試體系經驗推行金融科技師專才計劃,建立金融科技人才培養機制。廣州南沙引進國際和港澳執業資格培養評價體系,結合國家職業資格認證體系開展職業資格“一試三證”等培養評價工作,創造了很好的“軟環境”。
接下來,我省將進一步加強與港澳聯動,推動港澳專業人士、專業機構到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執業,培育更多獲國際認可的專業人才,助力大灣區綠色金融發展。同時,組建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聯盟,在研究、訂立綠色建筑、綠色供應鏈、碳市場等綠色金融標準等方面開展協同合作,探索將香港的國際化專業優勢與內地廣闊市場結合起來,把綠色金融有關的國際專業培訓遷至內地,推動開展綠色金融認證、審計等相關專業資格資質的聯合培養和考試,為投資者進行綠色投資提供更好的專業支持。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您對我省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歡迎登錄省政府門戶網站(yanshiren.com),了解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方面的重要信息。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