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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優化調整云浮市部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批復
粵府函〔2020〕363號
來源:本網時間:2020-12-31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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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優化調整云浮市
部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批復
粵府函〔2020〕363號
云浮市人民政府,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
《云浮市人民政府關于報請審定云浮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優化調整方案的請示》(云府〔2020〕2號)收悉,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云浮市部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優化調整方案。
二、桂香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杷子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應分別在東路和大方尾取水口建成通水、將對應的舊取水口拆除,并向省政府報備相關證明文件后,方可取消;羅定江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應在羅定江飲用水水源(石應電站)供水設施建成具備供水能力,并向省政府報備相關證明文件后,調整方案方可生效。
三、云浮市人民政府要切實落實地方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好各項水質保障措施,加強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切實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對于新劃定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要按規范化建設要求加快做好保護區定界立標和水質監測工作。
四、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要加強對云浮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優化調整工作的監督和指導,督促嚴格落實優化調整后的保護標準和規范,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
云浮市部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優化調整方案、示意圖及拐點坐標等由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另行印發。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