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惠東縣國土空間總體
規劃(2021—2035年)》的批復
粵府函〔2023〕278號
惠州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上報〈惠東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審查意見的請示》(粵自然資報〔2023〕310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惠東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惠東縣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圍繞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和構建新發展格局戰略任務,支撐惠東建設成為全國縣城新型城鎮化建設示范縣、粵港澳大灣區能源科創智造強縣、海洋中心城市協同發展區。
二、嚴守國土空間安全底線。到2035年,惠東縣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5.66平方公里(35.35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214.77平方公里(32.21萬畝);陸域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于922.59平方公里;城鎮開發邊界面積控制在133.83平方公里以內。用水總量不超過上級下達任務,其中2025年不超過4.65億立方米。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上級下達任務。落實藍線、綠線、黃線、紫線、歷史文化保護線以及洪澇風險控制線等防災減災底線,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嚴格實施空間管控。
三、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基于省級城市化地區主體功能定位,統籌優化陸域農業、生態、城鎮和海洋空間布局。以“三區三線”為基礎,提出“雙城聚力,山城海統籌發展”的縣域國土空間開發利用格局,聚焦惠東中心城區和稔山新城一體化建設,依托沿海交通走廊,推進中部城市綜合發展區、南部藍色產業集聚區、北部生態價值轉化區的區域聯動發展;營建“綠脈藍灣,十通廊連山向海”的縣域國土空間保護格局,依托蓮花山脈、古田生態保護區等北部山區生態屏障、巽寮灣等濱海生態景觀帶、以及西枝江等生態廊道構建韌性生態空間。堅持陸海統籌,引導城鎮體系逐步優化,促進中心城區擴容提質。
四、支撐縣域高質量發展。優化縣域產業布局,為惠州新材料產業園、粵港澳大灣區(惠州)數據產業園、惠東產業轉移工業園、中韓(惠州)產業園核心組團惠東片區、稔平半島能源科技島等重點發展平臺提供空間支撐,更好承接國內外特別是珠三角地區產業有序轉移。堅持以人為核心、以縣城為重要載體推進城鎮化建設,統籌縣城生產、生活、生態的空間需要,促進縣城產業配套設施提質增效、市政公用設施提檔升級、公共服務設施提標擴面、環境基礎設施提級擴能,提升縣城綜合承載能力和輻射帶動鄉村能力。推進社區生活圈建設,強化中心城區總體城市設計對空間和風貌引導,推動縣城能級和品質雙提升,更好滿足農民到縣城就業安家需求和縣城居民生產生活需要。
五、穩步推進鎮村規劃建設。發揮《規劃》對鎮村建設的引領作用,指引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與全域土地綜合整治、低效用地再開發、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相結合,突出各鎮的差異化、品質化和特色化,增強白花鎮、平海鎮等重點鎮綜合服務功能,提升安墩鎮等一般鎮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因地制宜編制村莊規劃,引導村莊分類發展,強化宅基地、鄉村產業項目用地保障。統籌鎮村連線成片建設,建設美麗圩鎮,修復田園生態景觀,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分類推進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支撐鄉村振興發展。
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和城鄉特色風貌塑造。落實平海鎮等歷史文化名城(鎮)和平海十字街歷史文化街區等文物保護單位的空間管控要求,防止大拆大建破壞各類歷史文化遺存本體及周邊環境。活化利用特色文化資源,保護高潭革命舊址、粵贛湘邊縱隊東江第一支隊司令部舊址等近現代革命史跡。加強對飛鵝嶺、西枝江、巽寮灣、雙月灣等地區風貌管控,彰顯“抱山、沿江、濱海”的大地景觀風貌。
七、夯實基礎設施保障。預留通用機場、港口、軌道等重大區域交通設施空間,完善區域和城鄉綜合交通網絡布局。統籌保障水、電、氣、通信、垃圾處理等各類市政基礎設施,確保城市生命線穩定運行。健全公共安全和綜合防災體系,加強人防、消防設施規劃建設和重大危險品管控,提高城市安全韌性。
八、提升自然資源保護利用水平。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約束,合理控制國土開發強度,全面提升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統籌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資源保護利用與修復,嚴格河湖水域空間管控,實施梁化河等流域生態修復和治理,打造考洲洋萬畝級紅樹林示范區。科學推進造林綠化工作,加快建設“綠美惠東”。加強礦產資源保護利用,優化礦產資源開采布局。做好海洋資源保護利用,加強海岸帶保護利用管控,推動海島分類保護,實現陸海統籌發展。
九、做好規劃實施管理和組織保障。惠東縣人民政府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多規合一”改革精神,堅持一張藍圖干到底,切實維護好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規劃》。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統籌編制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專項規劃。要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強化社會監督,提升國土空間規劃、建設、治理水平。省自然資源廳、惠州市人民政府要會同有關方面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監督和評估。《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省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