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玩人人添人人澡东莞,中文有码无码人妻在线,越猛烈欧美xx00动态图,国产精品一区二区AV

 無障礙    長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開 規章庫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

索引號: 006939748/2009-00440 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通知
發布機構: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成文日期: 2009-09-11
名稱: 印發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廣東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文號: 粵府辦〔2009〕101號 發布日期: 2009-09-11
主題詞:
【打印】 【字體:    

印發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廣東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發布日期:2009-09-11  瀏覽次數:-
    ?


粵府辦〔2009〕101號

━━━━━━━━━━━━━━━━━━━━━━━━━━━


  

印發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廣東省國防

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廣東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      

  

?

?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廣東省國防

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和人員編制規定

?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粵發〔2009〕8號),設立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廣東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將原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原省信息產業廳的職責整合,劃入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編制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產業規劃和產業政策的職責劃入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三)取消和調整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四)將原省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省保護知識產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的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職責劃給省知識產權局。

  (五)將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行業規范和標準擬定、行業評比、科技成果評審、行業統計分析、決策論證、資產項目評估等行業管理和技術服務性職責,依法交給相關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

  (六)加強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相融合的職責,發揮信息化對經濟、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帶動作用,推進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與傳統產業相結合,加快建設現代產業體系,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國民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擬訂并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計劃,制定并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業、軟件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制定并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

  (三)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件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措施,統籌協調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

  (四)對工業、商貿流通業、軟件業和信息服務業實施行業管理,擬訂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并組織實施。

  (五)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編制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投資計劃并組織實施,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和省審批、核準、備案的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參與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提出促進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

  (六)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軟件業和信息服務業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和設備招標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件業、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發展。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和產業集群發展規劃。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七)擬訂并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有關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八)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省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產業轉移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推進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現代產業體系建設,推進珠江三角洲地區產業布局一體化。

  (九)擬訂有關規范商品市場運行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推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建設,培育發展城鄉市場,組織開拓國內市場,監測分析商品市場運行狀況。承擔組織實施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組織擬訂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服務業與制造業融合發展。牽頭組織實施粵港、粵澳服務業合作。負責繭絲綢生產流通協調工作。

  (十)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和服務,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一)統籌推進全省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普及應用,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資源開發共享、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應用,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

  (十二)負責全省信息網絡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絡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

  (十三)協助推進國家及省的重點信息化工程,負責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組織推動和協調管理,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十四)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臺(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五)組織協調全省煤炭、電力、油品和重點物資運輸能力等供應,負責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國防科技工業的軍轉民工作,組織指導民用部門軍品配套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及其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七)指導協調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發展,協調煙草工業生產和專賣管理。

  (十八)負責省政府委托管理的交通戰備和信息動員工作,代管省政府駐沈陽、武漢、成都、昆明、西安辦事處。

  (十九)承辦省人民政府和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等國家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設2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與機關黨委辦公室合署)。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綜合處。

  綜合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件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和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性意見和建議;起草重要文稿;組織協調宣傳工作,分析和發布重要信息。

  (三)法規處。

  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協調落實本部門執法責任制工作。

  (四)產業政策處。

  綜合擬訂工業、商貿流通業、軟件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工業、商貿流通業、軟件業和信息服務業產業政策并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方案的相關內容;編制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產業布局一體化規劃。

  (五)經濟運行處。

  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件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統計并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商貿流通業、軟件業和信息服務業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指標,以及相關產業經濟運行調控方向;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六)技術改造投資處。

  組織編制實施省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企業重點技術改造投資計劃,組織實施國家有關重點技術改造投資計劃;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和省審批、核準、備案的相關領域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提出促進相關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指導相關領域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工作;參與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

  (七)技術創新與質量處。

  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編制和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共性及關鍵技術開發、創新能力建設,以及重大科技專項;組織相關行業重大產業化示范工程項目;組織開展重要新產品、新技術鑒定驗收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推動工業設計、產學研聯合,參與推動創新成果產業化;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省實施名牌帶動戰略的有關工作。

  (八)節能和循環經濟處。

  擬訂并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和節能評估;牽頭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工作;組織節能監察和考核;推動循環經濟系統工程建設;組織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和清潔生產工作,參與促進企業加強環境保護的有關工作;承擔省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電力能源處(與重要物資協調處合署)。

  編制和實施近期電力生產和供應調控、配置方案;協調處理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電、熱價格政策意見,參與電價整頓、調整、改革工作;組織擬訂農村電氣化發展規劃;組織協調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生產資料、生活資料運輸,保障經濟安全運行和市場正常供應;承擔相關行業應急管理、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和春節旅客運輸的牽頭工作;組織協調油品和煤炭等重要物資的調控、供應和配置方案,依法審核油品和煤炭的經營資格。

  (十)工業園區處。

  擬訂并組織實施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產業轉移工業園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產業轉移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推進工業園區合理布局、工業進園和產業集群發展;協調解決產業轉移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承擔省級產業轉移工業園的組織認定及相關目標考核評價工作;承擔省推進產業轉移和勞動力轉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一)原材料工業處。

  組織實施鋼鐵、有色、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業管理;研究擬訂原材料工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指導原材料工業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研究原材料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

  (十二)裝備工業處。

  組織實施通用機械、汽車、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制造業等行業管理;研究擬訂裝備工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指導裝備工業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和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研究裝備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

  (十三)消費品工業處。

  組織實施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鹽業等行業管理;指導消費品工業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研究消費品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協調煙草工業生產和專賣管理。

  (十四)商貿服務業處(省酒類專賣管理局)。

  組織實施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業、住宿業等)行業管理;推行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商貿流通體制改革;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依法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承擔酒類流通、生豬屠宰管理的相關工作。

  (十五)生產服務業處。

  組織擬訂會展、電子商務、信息服務、技術服務、商務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政策和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物流行業管理工作;推動服務業和制造業融合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十六)市場體系建設處。

  擬訂有關健全和規范商品市場體系的政策;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食糖等)的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承擔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協調作;承擔繭絲綢協調工作;牽頭承擔粵港、粵澳服務業合作相關工作。

  (十七)經濟協作處。

  指導和組織開展國內經貿合作;承擔有關重大展會的組織、協調工作;收集和發布經濟協作信息;協調解決有關經濟協作簽約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對外招商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聯系省政府駐沈陽、武漢、成都、昆明、西安辦事處的工作;指導駐外省的廣東商會工作;協調、指導各省(區、市)駐廣東商會的工作。

  (十八)電子信息處。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制造的行業管理工作;監測分析電子信息產業運行,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有關問題;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電子信息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

  (十九)電子政務處(信息安全協調處)。

  組織編制電子政務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省級重大電子政務項目建設;指導電子政務一站式服務建設,組織開展電子政務建設績效評估工作;指導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和數字認證相關工作。

  (二十)軟件和信息服務業處。

  指導軟件業、信息服務業行業發展;擬訂并組織實施軟件、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范和標準;推動軟件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件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二十一)信息化推進處。

  推進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普及應用;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協助推進電子商務發展;推進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應用;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協助推進國家及省重點信息化工程;承擔省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無線電管理處。

  承擔無線電頻率的規劃、分配與指配工作;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臺(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承擔無線電監測、檢測及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組織實施信息網絡設施建設的規劃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面向社會服務的信息網絡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

  (二十三)軍工處。

  承擔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對國家下達的國防科技工業高新工程、專項計劃和軍品科研、生產任務的實施進行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并提供保障服務;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保密工作,監督指導國防科技工業的國家安全工作;實施國家有關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軍民通用標準體系建設等軍民結合發展規劃,擬訂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相關體制改革。

  (二十四)民用爆炸物品監管處。

  擬訂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及其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民用爆炸物品建設項目驗收、科技項目管理和產品質量監管;承擔民用爆炸物品行業運行監測分析工作;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二十五)人事處(與離退休人員服務處合署)。

  負責機關和直屬、掛靠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二十六)省中小企業局。

  貫徹實施國家有關中小企業的政策、法規,協調相關部門對中小企業進行指導和服務;提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中小企業改革與創新,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和擔保體系建設;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指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指導中小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產學研結合、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優化調整;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行業發展。

  四、人員編制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235名(含省中小企業局25名)。其中廳級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6名,省中小企業局局長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35名(含總經濟師1名、總工程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省中小企業局副局長2名)、副處級領導職數47名。

  五、其他事項

  (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作為負責調節近期國民經濟運行、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綜合經濟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準,做好近期經濟運行分析、預警和信息化推廣應用,搞好綜合協調服務。堅持政企分開的原則,不干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

  (二)省交通戰備與信息動員辦公室設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執行國家國防交通和信息動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規定和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交通戰備與信息動員系統的相關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問題;為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組織交通保障;組織開展信息動員資源調查。核定行政編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六、附則

  本規定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