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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辦函〔2011〕512號 |
? 轉發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各省區市人民政府駐北京 辦事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 ?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順德區人民政府,省直有關單位: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各省區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管辦〔2011〕31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轉發給你們,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我省各駐京辦事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管理辦法》的各項工作要求,切實做到規范職能、廉潔從政、務實為民,不斷強化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要建立重要事項報告制度,健全黨的各級組織和管理制度,完善財務和資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要加強與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的溝通協調,努力在推動地區間協作、服務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處置突發事件、維護首都穩定等方面發揮更加積極有效的作用。 二、設有駐京辦事機構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和順德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管理辦法》的要求,研究制訂并組織實施加強和規范本地區駐京辦事機構管理的制度辦法,制訂和落實駐京辦事機構“三定”方案,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駐京辦事機構人事、預算、財務和資產管理,按規定開展相關審計工作。要及時向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駐京辦通報駐京辦事機構人事工作、履行職責、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情況。省政府辦公廳將另行制訂加強和規范駐京辦事機構管理的制度辦法。 三、省駐京辦要切實加強對我省各駐京辦事機構的指導、協調、監督,統籌全省在京資源,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關于同意成立中共廣東省駐北京機構委員會的批復》(粵組黨〔2010〕14號)的要求,抓緊推進中共廣東省駐北京機構委員會組建工作。各駐京辦事機構要加強與省駐京辦的溝通聯系,及時將處置突發事件、信訪維穩及廉政建設等方面的情況報送省駐京辦,并積極配合省駐京辦做好相關工作。 ? ? ?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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