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職業健康檢查機構
備案實施辦法的通知
粵衛規〔2025〕2號
各地級以上市衛生健康局(委),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民生事務局,省疾控局,省職業病防治院: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備案管理,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我委制定了《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備案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向省衛生健康委反映。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
2025年1月17日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職業健康檢查機構
備案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備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省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職業健康檢查是指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健康檢查。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是指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備案開展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的醫療衛生機構。
第三條 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全省范圍內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備案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結合職業病防治工作實際需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加強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能力建設,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
第四條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備案工作堅持依法、便民、高效原則,實行全程網上辦理。醫療衛生機構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向省衛生健康委提出備案申請。
第五條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對提交備案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備案材料應當完整齊全,內容清楚,復印件、影印件應當清晰并與原件一致(見附件1)。
第六條 按照勞動者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職業健康檢查分為以下六類:
?。ㄒ唬┙佑|粉塵類;
?。ǘ┙佑|化學因素類;
(三)接觸物理因素類;
(四)接觸生物因素類;
?。ㄎ澹┙佑|放射因素類;
?。┢渌悾ㄌ厥庾鳂I等)。
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 188)和《放射工作人員健康要求及監護規范》(GBZ 98)等規定執行。
第七條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涉及放射檢查項目的還應當持有《放射診療許可證》;
?。ǘ┚哂邢鄳穆殬I健康檢查場所、候檢場所和檢驗室,建筑總面積不少于400平方米,每個獨立的檢查室使用面積不少于6平方米;
?。ㄈ┚哂信c備案開展的職業健康檢查類別和項目相適應的職業病診斷醫師和其他執業醫師、護士等醫療衛生技術人員(見附件2);
(四)具有與備案開展的職業健康檢查類別和項目相適應的儀器、設備,具有相應職業衛生生物監測能力(見附件3);
?。ㄎ澹┙⒙殬I健康檢查質量管理制度(見附件4);
?。┚哂信c職業健康檢查信息報告相應的條件(見附件5)。
第八條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指定主檢醫師。
主檢醫師應具有相應類別的職業病診斷資格,負責確定職業健康檢查人群范圍、項目和周期,對職業健康檢查過程進行質量控制,審核職業健康檢查報告。
第九條 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應當在開展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省衛生健康委備案。
第十條 申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備案的,應向省衛生健康委提交如下材料:
(一)《廣東省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備案申請表》(見附件6);
?。ǘ夺t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涉及放射檢查項目的還應提交有效的《放射診療許可證》)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三)本辦法第七條所列的(二)(三)(四)(五)(六)項材料。
第十一條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等發生變更的,應自完成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省衛生健康委變更備案。
第十二條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等變更的,應向省衛生健康委提交如下變更材料:
?。ㄒ唬稄V東省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變更備案申請表》(見附件7);
?。ǘ夺t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ㄈ┳兏鼒蟾妫ㄗ⒚髯兏虻龋┘俺兄Z書(見附件8);
(四)機構名稱變更的,需提交本辦法第七條所列的(二)(三)(四)(五)(六)項材料;
?。ㄎ澹┑刂纷兏婕皩嶋H地址改變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變更且機構類型、隸屬關系、能力條件等發生重大變化的,需提交本辦法第七條所列的(二)(三)(四)(五)(六)項材料。
第十三條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變更職業健康檢查類別(項目)的,應向省衛生健康委提交如下備案材料:
?。ㄒ唬稄V東省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檢查類別(項目)變更備案申請表》(見附件9);
?。ǘ夺t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涉及放射檢查項目的還應提供有效的《放射診療許可證》)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三)職業健康檢查類別(項目)擴項的,需同時提交本辦法第七條所列的(二)(三)(四)(五)(六)項材料。
第十四條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可以在執業登記機關管轄區域外的偏遠山區、海島的用人單位開展外出職業健康檢查。偏遠山區、海島名單由省衛生健康委根據工作實際定期公布。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在上述區域開展外出職業健康檢查的,應當在開展職業健康檢查10天前向省衛生健康委報告。省衛生健康委應及時將有關信息通報用人單位所在地市級以上衛生健康主管部門。
第十五條 省衛生健康委對備案材料進行形式審核,備案材料符合要求的,應當場受理。備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通知備案申請機構5個工作日內補正。
對不按時補正或經補正后備案材料還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對受理的備案材料,省衛生健康委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工作。
第十六條 省衛生健康委應當及時將備案的醫療衛生機構有關信息告知核發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核發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在備案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備注欄注明或注銷檢查類別和項目等信息,并加蓋公章。
第十七條 省衛生健康委應在完成備案后3個月內組織對新備案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開展現場核查。
第十八條 已備案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不再從事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向省衛生健康委申請注銷備案信息,并按照《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做好職業健康檢查檔案保存工作。申請注銷備案信息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廣東省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注銷備案信息申請表》(見附件10);
?。ǘ夺t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十九條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衛生健康委告知核發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核發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在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備注欄注銷相關信息,并視情依法進行處理:
(一)不再從事職業健康檢查的;
?。ǘ┎辉倬邆渎殬I健康檢查機構條件的;
(三)提供虛假的備案材料完成備案的。
第二十條 省衛生健康委應及時在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備案醫療衛生機構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機構地址、備案的職業健康檢查類別及項目、備案時間、開展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區域范圍等相關信息,以及注銷備案醫療衛生機構信息。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省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2025年2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 申請材料的具體要求
2. 廣東省職業健康檢查機構醫療衛生技術人員要求
3. 廣東省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設備(儀器、車輛)及職業衛生生物監測能力要求
4. 廣東省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質量管理制度要求
5. 廣東省職業健康檢查機構信息化要求
6. 廣東省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備案申請表
7. 廣東省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變更備案申請表
8. 承諾書
9. 廣東省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檢查類別(項目)變更備案申請表
10. 廣東省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注銷備案信息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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