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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2017〕7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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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50項 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根據《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7號)等要求,省政府決定,在前期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基礎上再取消50項行政許可事項,現予公布。 ? ? ?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