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粵3月1日起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平均提高18.6%
昨日(19日),廣東省政府發出《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今年3月1日起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并相應提高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新聞發布會通告,本次企業最低工資調整,全省平均提高18.6%,并將原來的5類標準減少為4類,取消了個別市轄縣和縣級市標準,采用全市統一標準。
標準由原來5類減少為4類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歐真志介紹,這次企業最低工資調整,提高幅度適中,全省平均提高18.6%,其中第一類提高18.2%,增加200元;第二類提高19.6%,增加180元;第三類、第四類分別提高17.3%、19.7%,增加140元。
根據《通知》規定,調整后的企業職工最低工資,廣州市執行最高的第一類標準,為1300元/月,即從原來1100元/月的基礎上提高18.2%,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2.5元/小時。另外,深圳市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另行制定。
針對此番“最低工資標準”將原來的5類標準減少為4類。歐真志說“這符合區域發展變化的實際,也有利于縮小地區之間收入差距,提高欠發達地區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吸引力,進一步促進我省產業結構調整和城鄉區域的協調發展。”
歐真志認為,廣東加快轉型升級離不開廣大企業,適度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促使職工工資水平總體提升,可以讓職工更好地安心工作、主動工作、幸福工作,為企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
最低工資不是企業壓力原罪
面對此番企業最低工資調高,不少港商表示調升最低工資將會加重廠家的負擔,春節后可能出現改革開放后最大港企退出潮。有人預測三五年內倒閉工廠或達兩三成。對于企業抗壓的問題,暨南大學教育學院院長、廣東勞動學會副會長韓兆洲教授認為企業經營好壞,并不能完全怪罪于“最低工資”。
“港企退出潮的說法未免言過其實,在香港,企業要履行最低工資至少要5000元以上。因此作為執行一類標準的廣州,1300元/月的工資相對香港還是很低的。況且適當的提高最低工資,有利于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和企業間競爭,企業會更關注自身的升級換代,改善自己的生存環境。”
歐真志說:“適度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將增強企業轉型升級的動力,促使部分企業逐步轉變簡單地依靠低工資獲得競爭優勢的發展模式,引導更多的企業主動探索創新發展途徑。”
記者在韶關采訪了解到,這里許多企業去年年底就自動調整到了1200—1300元。該市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局劉副局長告訴記者,企業達不到這個工資標準,是很難招到人的。
企業聲音
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大勢所趨
東莞唯美陶瓷董事長黃建平認為調高最低工資應該市場說了算。他認為,企業漲降最低工資的主要原因,并不是由地方政府進行宏觀調控,最主要還是在市場競爭,如果企業的利潤上升了不會不考慮給工人加工資的。
不過東莞長安添誠兒童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長楊福壽則說,一味維持最低工資不變,讓外來人員感到實在太低而逐步流向其他城市。屆時企業有訂單,但招不到人、交不了貨、不得不多付3倍的工資請工來做。如果無法準時交貨,導致客戶索賠,甚至為了保住客戶,不得不花巨額的空運費去空運。這也是非常不合算的。
“上調最低工資對招工肯定有幫助,但不能緩解用工荒。”東莞市黃江裕成制鞋廠工會主席龔玉文認為,過去770元的最低基本工資由東莞勞動密集型產業多的特點決定,但從長遠用工的角度來看,應該要提高。
楊福壽和龔玉文都認為,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是大勢所趨,部分靠微薄加工費生存的小型工廠必然會面臨困難。“就像新勞動法出臺后很多企業倒閉一樣,但這是一個市場經濟優勝劣汰的過程。”
不過楊福壽也說,從國際經驗看,調高最低工資往往是配套其他行政措施的,例如對中小企業減稅,或者增加公共就業項目等,絕少見過單靠一個最低工資調高能取得理想效果的。因此他希望政府在提高最低工資的同時實行減稅政策。
專家點評
“最低工資”仍未達國際標準
韓兆洲教授認為,此次調高最低工資標準,第一類執行水平到1300元,幅度算比較大,但還是仍然沒有達到國際標準。最低工資標準應與CPI聯動,去年至今CPI指數居高不下,因此廣州第一類的工資還是比較低。
據韓兆洲研究表明,去年在廣州、深圳等珠三角城市生存費用達1385元/月,隨著CPI上漲,今年的生存費用還更高。同時數據顯示,1995—2008年間,廣東GDP增長7.4倍,人均GDP增長4.2倍,職工月平均工資增長4.3倍,最低工資標準增長1.7倍。而國際上最低工資標準還應該包括對下一代的撫養費用。韓教授認為,我省最低工資標準上調還有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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