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下午,省長馬興瑞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部署推進揭陽濱海新區粵東新城開發建設、規范建設項目環評分級審批管理等工作。
會議指出,推進揭陽濱海新區粵東新城開發建設,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提高發展平衡性和協調性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快形成全省“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新格局的重要舉措。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創新粵東新城規劃發展理念,按照高點定位、產城融合、綠色發展的要求,穩步推進粵東新城開發建設。省有關部門要加強統籌指導,支持粵東新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管理體制機制創新,加大對粵東新城金融創新、基礎設施建設、城鄉規劃建設和環境管理等工作的支持力度。揭陽市和有關方面要切實落實粵東新城開發建設主體責任,扎實推進粵東新城開發建設。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關于支持揭陽濱海新區粵東新城加快開發建設的若干意見》。
會議強調,要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按照“放管服”改革和生態環境保護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要求,有序下放建設項目環評省級審批權限,進一步規范我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管理工作,結合“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不斷提高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效能。會議同意對現行《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辦法》進行修訂完善。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