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貿市場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也是食用農產品市場安全監管的重要環節。今年,廣東省政府將“全省1000家農貿市場開展食用農產品快速檢測工作”定為省政府十件民生實事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
近日,筆者實地走訪省內多個城市發現,自今年7月1日全面啟動以來,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的1146家農貿市場快檢工作成效初顯。在監管部門創新監管方式的監督下,銷售者主動銷毀快檢不合格食用農產品,有力地保障了市場銷售環節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提升了廣大市民消費信心。
全省投入專項經費2.2億元
強力保障快檢工作落實
據了解,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辦理民生實事為契機,著力建設全省食用農產品快速檢測體系,保障食用農產品市場消費安全。而政府層面的大力支持,有力地保障了快檢工作的落實。
對于“全省1000家農貿市場開展食用農產品快速檢測工作”,各級政府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此高度重視。廣東省政府將其定為2016年民生實事的一項重要工作,全省各級政府和監管部門共投入專項經費超過2.2億元,主要用于建設快檢中心、購買快檢車、補助市場建設快檢室、購買快檢設備和試劑等。
如廣州市政府撥款1600多萬元為農貿市場提供設備補助、采購第三方快檢服務;深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投入2300多萬元開展農貿市場快檢工作;珠海市各區財政共投入700多萬元購置快檢設備并將經費列入明年政府預算;佛山市各級政府共安排3300多萬元支持農貿市場開展快檢工作,并將“推進食品市場檢測體系建設”作為“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一項主要內容;東莞市制定快檢工作財政獎勵辦法及考核驗收標準,市、鎮兩級財政對通過考核驗收的市場給予一定獎勵。
與此同時,梅州、肇慶、清遠、汕尾等市的縣(區)政府在地方財政比較緊張的情況下仍為農貿市場快檢工作安排了專項資金。
在地方各級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廣大市場開辦者的配合下,經過近半年的積極籌備,農貿市場快檢工作于7月1日起在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的1146家農貿市場正式全面啟動。
1146個市場參加快檢工作
發現不合格產品逾7萬公斤
作為牽頭部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了分管局領導為組長的專責工作小組,精心謀劃、認真研究制定了《全省1000家農貿市場開展食用農產品快速檢測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要求和各級責任,科學安排快檢品種和項目。
如在選擇快檢品種和項目時,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多次召開專題座談會,聽取地市局、農業部門、市場開辦者、檢驗機構、食品安全專家的意見,并根據我省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將市場消費量大的蔬菜類和質量安全問題比較突出的水產品類作為快檢品種;蔬菜類主要檢測有機磷類、氨基甲酸酯類、擬除蟲菊酯類、有機氯類、殺菌劑類等農藥殘留,水產品類主要檢測孔雀石綠、氯霉素、硝基呋喃類代謝物等藥物殘留。
在快檢數量確定上,該局又進行了全面摸底調查,規定批發市場每天快檢不少于30個樣品,零售市場每天快檢不少于10個樣品。各地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以及快速檢測設備技術條件,自行增加快檢品種和項目。目前,全省參加快檢工作市場1146個(批發市場106個,零售市場1040個),每天快檢數量1.4萬批次,每個月超過40萬批次。
截至11月21日,全省開展快檢蔬菜和水產品共計210.75萬批次,篩查發現7265批次、73105.35公斤快檢不合格食用農產品,依法監督銷售者主動銷毀快檢不合格食用農產品,有力地保障了市場銷售環節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
創新快檢方式開啟多方共贏
“互聯網+智慧菜市場”成亮點
值得注意的是,在具體的快檢方式選擇上,根據全省經濟發展不平衡以及各地監管力量不均的實際情況,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確定了由市場開辦者自行開展快檢、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快檢或基層監管部門開展快檢3種方式,各地可根據實際選擇適合本地特點的方式落實食用農產品快檢工作。
為了實現快檢數據實時上傳,及時掌握市場經營主體信息及快檢數據,強化食用農產品追溯管理,該局還在廣東省智慧食藥監系統平臺基礎上,建設了全省統一的食用農產品快檢信息化系統。通過系統,各級監管部門可以實時掌握每天快檢完成情況、每個市場快檢情況、每臺接入快檢設備工作情況。
各地在實際工作中,還充分運用新技術不斷創新快檢工作的具體落地方式。如在肇慶市端州區,就已經建成黃塘、崗尾、睦崗3個“互聯網+智慧菜市場”。市場內的經營戶統一配置有“公平智能電子秤”,提供準確稱量計算、打印追溯依據消費憑證、電子支付結算等智能化服務。
筆者走訪黃塘市場看到,當地市民不僅可以用手機支付買菜,還可以通過掃描小票上的二維碼查詢到商品的信息。黃塘市場進駐的兩家第三方檢測機構,每日對市場的農產品進行快檢,檢測結果除了及時上傳至市場經營者和省“智慧食藥監”平臺,還實時在市場的智能電子屏滾動顯示,一目了然。
端州區食安辦主任、食藥監局局長黎敏忠說,通過“互聯網+”進一步創新監管模式,實現了零散的食用農產品全程追溯,開啟了市民、市場經營戶、市場開辦方和食藥監管部門多方共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