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8日20時10分,中央第四環保督察組接完最后一個群眾投訴電話。駐粵一個月,中央第四環保督察組共向廣東省轉交信訪件3851件,其中有195件轉交東莞市處理。截至1月4日,東莞已實現環保督察案件件件有落實,全市共有191家涉嫌環境違法企業在環保督察過程中被揪出。
據東莞市環保督察工作協調聯絡組透露,對于轉交東莞市的信訪投訴件,全市上下高度重視,按照督察組要求,堅持立行立改,邊督邊改,主動作為,嚴肅問責,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全力推進問題整改落實,解決了一批群眾關心的突出環境問題。
目前,中央督察轉辦的195宗案件已全部交辦相關執法部門調查處理,其中有31批共191宗已反饋或初步反饋相關調處情況,共出動檢查人員3133人次,監測人員446人次,檢查企業1143家次,監測企業146家次,查處涉嫌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191家,其中已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198件、《行政處罰告知書》201件,采取查封措施11家,關停取締4家,目前相關案件正依程序辦理中。對公職責任人員約談共5人,對責任國有企業相關負責人約談共2人,對公職責任人員誡勉談話共5人,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