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大力出清重組國有“僵尸企業”
根據省政府《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全省國企出清重組“僵尸企業”促進國資結構優化的指導意見》(粵府[2016]29號),該市要在兩年內完成130戶“僵尸企業”出清重組考核任務。經過前階段的不斷摸索和探討,該項工作已逐步展開并取得初步成效。130戶“僵尸企業”基本完成職工經濟補償和安置,只是有部分企業為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留守少量人員尚未安置和補償。其中,16戶“僵尸企業”完成出清工作,17戶“僵尸企業”進入破產償債程序,9戶“僵尸企業”已辦理稅務注銷手續,有一大批“僵尸企業”正在開展審計評估;全年完成出清重組約40戶,今年剩余的約60戶拖欠稅費較多、債權債務較大和資不抵債的、出清難度較大的“僵尸企業”進行統一托管集中處置,現分別已在有關市區和市屬重點企業設立托管平臺。
一是扎實制定工作實施方案。根據省政府《省屬國企出清重組“僵尸企業”促進國資結構優化的實施方案》(粵府辦[2016]25號),該市制定了相應的工作《實施方案》,于7月20日印發至各市(區)國資監管部門和市屬各重點企業。
二是建立數據庫并做實處置方案。根據省國資委《關于開展廣東省出清重組“僵尸企業”數據庫填報工作的通知》(粵國資函[2016]551號)要求,全市各級國資部門已基本逐級建立“僵尸企業”數據庫用戶,并在全面清查、核對檔案資料、比對財務數據等基礎工作上,對每戶“僵尸企業”精準做實處置方案。
三是建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參照省的做法,并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廣東省國有“僵尸企業”處置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批復》,該市建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制度是由市政府和市國資委作為召集人,成員單位由市發改局、經信局、科技局、財政局、人社局、國土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務局、地稅局、工商局、金融局、國稅局、人民銀行江門支行、銀監局等組成。通過建立該制度,統籌協調和解決推進“僵尸企業”出清重組工作中碰到的重大問題。
四是建立領導協調機制。今年以來,多次召開全市出清重組國有“僵尸企業”工作專題會議,重點對“僵尸企業”數據庫的建立、稅務辦理和債權債務處理、出清重組方式等相關政策進行專題研究,有針對性地按照“一企一策”制定出清重組方案,對具體工作進行部署。該市還制定了“僵尸企業”處置領導協調機制,責任到每個有關市區和企業,逐個企業落實具體處置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以及負責人,強化進度控制,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效推進;壓實企業集團責任,落實各企業主要負責人親自領導、親自部署、親自落實、親自督導的工作機制,全力做好處置工作。
五是成立托管平臺集中處置。由于存在各類歷史遺留問題,該市71戶企業暫時無法解散清算注銷、破產關閉,為了走出困局,市國資委主動與省國資委探討并借鑒省國資委以省股權托管中心為“僵尸企業”出清重組平臺,將省屬“僵尸企業”集中實施托管的做法,現分別已在有關市區和市屬重點企業設立托管平臺,對拖欠稅費較多、債權債務較大和資不抵債的、出清難度較大的“僵尸企業”進行統一托管集中處置,從而確保完成出清工作任務。
六是加大關停企業破產力度。考慮到“僵尸企業”中的關停企業大部分都是資不抵債和歷史遺留問題多,最有利和能徹底解決問題的方法是實施企業破產。臺山市國資部門在當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與當地法院密切配合,在今年要完成的35戶關停企業中,有23戶關停企業已裁定進入破產償債程序,其中有7戶已破產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