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人民政府召開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提前執行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工作方案》(簡稱《方案》),并將報省政府審批,預計從明年3月1日起提前執行輕型汽車國六(b階段)排放標準。
根據國家標準《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8352.6-2016)規定,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分兩階段執行,其中“國六b階段”標準較“國六a階段”標準嚴格。全國最遲2023年7月1日起執行“國六b階段”標準。
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要求珠三角等區域不遲于2019年7月1日實施國六排放標準。廣東省也部署廣州、深圳兩市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前執行。
5月上旬,廣州市環保局已就提前執行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政策文件公開征求了各方意見。此次審議通過的《方案》采納了部分公眾意見,將原征求意見稿中執行國六標準時間節點“2019年1月1日”順延兩個月,并對3月1日之前已購買或已從外地轉出國五標準汽車辦理登記的過渡期適當延長。
具體來看,本次《方案》僅針對總質量不超過3.5噸的輕型汽車。重型汽車(總質量3.5噸以上)仍執行國五排放標準。
同時,《方案》僅要求新車和外地轉入廣州的二手車執行國六標準。即僅針對辦理新注冊或者轉入登記的汽車,而在廣州市內部流轉過戶的二手車(流轉前后車牌均為“粵A”)不受環保標準限制。已經注冊登記的舊車不受影響,可以照常使用。
這意味著,執行國六標準以后,外地的國五標準輕型汽車將無法轉入廣州了。但廣州市的二手車還可轉到未限制國六標準以下輕型車轉入的地區。
另據記者了解,截至11月1日,各大汽車廠家推出的國六標準車型,已有554個車型在生態環境部“機動車環保網”辦理了機動車環保信息公開,其中553個車型已達到“國六b階段”標準。
此外,廣州市已于今年9月全面供應國六標準車用柴油,并計劃從12月1日起全面供應國六標準車用汽油,為提前執行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提供充足的燃油配套保障。
據有關研究表明,機動車排放分別是廣州市環境空氣中氮氧化物和PM2.5的第一和第二大來源,占比分別為49.4%和16.3%。與執行國五排放限值相比,輕型汽油車執行國六(b階段)排放標準,每輛汽車污染物排放可降低約一半;輕型柴油車執行國六(b階段)排放標準,每輛汽車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排放可分別減少81%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