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的最新通告,16日8時起,對經澳門特區政府審核確認的從事公務、商務活動和有其他特殊情況需要的澳門人員(簡稱“澳門公務、商務人員”),經珠澳口岸入境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通告顯示,每天開放1000個澳門公務、商務人員申請名額(豁免有效期為7天),經澳門特區政府審核后,由珠海市確認并納入名單管理。申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14天內未去過澳門和內地以外地方;無發熱或咳嗽等呼吸道癥狀;持澳門健康碼綠碼;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為避免口岸通關擁堵,澳門公務、商務人員須經橫琴口岸、港珠澳大橋公路口岸出入境,從其他口岸入境的將不能獲得免予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資格。
符合條件的人員過關前24小時內可通過微信掃碼或搜索“海關旅客指尖服務”小程序提前填寫健康申明卡,通關時采用電子申報方式進行健康申報;入境時,須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澳門居民身份證以及珠澳兩地有資質機構出具的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含粵康碼、澳康碼顯示有效核酸檢測證明)或采樣證明。
此外,澳門公務、商務人員入境后14天內,活動范圍僅限于珠海市內,如離開珠海將可能被其他城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擅自離開珠海市或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的人員,將取消其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