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9日從省環境保護廳官網了解到,為加強我省自然保護區監督管理,省環境保護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廳、中科院華南植物園近日聯合印發《廣東省“綠盾2017”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該專項行動目前已啟動,并將持續到12月。
督查范圍
逾70個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
據悉,行動將全面排查十八大以來我省15個國家級和人類活動明顯的省級自然保護區的存在問題,嚴厲打擊涉及自然保護區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方案》,專項行動的督查范圍包括我省15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丹霞山、羅坑鱷蜥、車八嶺、南嶺、內伶仃島—福田、湛江紅樹林、云開山、象頭山、石門臺、珠江口中華白海豚、雷州珍稀海洋生物、惠東港口海龜、南澎列島、徐聞珊瑚礁、鼎湖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此外,不少省級自然保護區也納入督查范圍,包括:清遠連江龍牙峽水產種質資源、揭東桑浦山—雙坑、大亞灣水產資源省級自然保護區,以及環境保護部《2016年廣東省省級保護區人類活動遙感監測報告》中列出的其他57個省級自然保護區。
嚴厲打擊
各種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方案》,本次專項行動將開展五大類具體行動。一是清理不符合要求的涉自然保護區地方法規政策。二是梳理歷年問題。重點排查采礦、采砂、工礦企業和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旅游開發、水電開發等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大的活動,以及黨的十八大以來新增和規模明顯擴大的人類活動。
三是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針對排查發現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責令停止相關活動,依法依規予以嚴厲處罰,對涉及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嚴肅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要及時制定和實施整改方案,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完成時限,限期進行生態整治修復。四是嚴格督辦自然保護區問題排查整治工作。五是完善自然保護區邊界管理。
問題整改
落實“整改銷號”制度
《方案》顯示,對督查中發現的不作為、慢作為,環保責任不落實的情況,建議相關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追究責任,并作為線索納入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內容。各自然保護區省級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違法違規問題管理臺賬,落實“整改銷號”制度,跟蹤監測問題整改進展,查處一個、整改一個,完成一個、銷號一個。地方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組織開展自然保護區實地核查,切實把自然保護區內的違法違規問題整改落到實處。
我省還鼓勵公眾積極舉報涉及自然保護區的違法違規行為,并要求各地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各種媒體,定期向社會公開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公開曝光一批典型違法違規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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