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明確在前兩批取消230項審批事項的基礎上,再取消39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
專家表示,國家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就是要對現行行政審批中那些直接影響企業創業活力的事項,實行定向清理。
本次取消事項,從內容看多數涉及企業生產經營、個人就業創業,取消這些事項有利于為企業和群眾松綁減負,釋放市場活力。從實施面看,量大面廣,與老百姓直接相關,取消這些事項有利于地方簡政放權,方便老百姓辦事。
此次在公布取消事項的同時,公布了取消審批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具體措施,這充分說明簡政放權不是簡單取消審批,不是政府不管了,而是轉變管理方式,采取更為管用的事中事后監管的具體措施和辦法。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表示,政府大力推進簡政放權,但在權力下放的同時,政府應該承擔的責任也要承擔起來,要避免出現權力真空、無人監管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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