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記者從廣東省衛生健康委獲悉,廣東制定了《廣東省醫療機構新生兒科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指引(2019版)》(下稱《工作指引》),提出將要通過規范新生兒病房設置、建立醫院感染管理責任制、加強醫院感染病例監測等措施,進一步加強新生兒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
《工作指引》指出,醫療機構應當建立醫院感染管理責任制,住院床位總數在100張以上的醫院應當設立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和獨立的醫院感染管理部門,住院床位總數在100張以下的醫院應當指定分管醫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門。
“醫療機構應按照醫院感染診斷標準及時診斷醫院感染病例,建立有效的醫院感染監測制度,分析醫院感染的危險因素,并針對導致醫院感染的危險因素,實施預防與控制措施。”《工作指引》指出,新生兒病房應加強醫院感染病例監測,完善醫院感染病例的上報管理制度。制訂并完善醫院感染暴發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并組織應急演練。一旦出現感染情況,及時上報,立即組織調查,并采取有效干預措施,必要時停止接收新患兒。
規范新生兒病房設置是一大做法。《工作指引》指出,新生兒病房的建筑布局應當符合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的有關規定,做到潔污區域分開,功能流程合理。同時,新生兒病房應當設置在相對獨立的區域,遠離醫院的污染區,靠近產科病房及產房。
《工作指引》對新生兒病房的醫護人員作出了具體要求。不僅規定病房應根據床位設置配備足夠數量的醫師和護士,而且要求新生兒病房護士保持固定,掌握新生兒常見疾病的護理技能、新生兒急救操作技術和新生兒病房醫院感染控制技術。
《工作指引》提出,新生兒病房嚴格實施分區管理,進行分區診療和護理,護理人員各區域不交叉。條件不允許時,診療和護理操作應當遵守以先早產兒后足月兒、先非感染性患兒后感染性患兒的原則進行,防止傳染病病原體、耐藥菌、條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傳播。
針對感染的高危因素、重點環節、重點人群,應當實施目標性監測,落實呼吸機相關性肺炎、導管相關血流感染、多重耐藥菌感染等的預防與控制措施,以降低醫院感染發生率。同時,對感染性疾病患兒(含多重耐藥菌感染)應當及時采取隔離防控措施并有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