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導游及領隊可到珠海橫琴執業當導游了!近日,省人社廳、省文化和旅游廳聯合印發《香港、澳門導游及領隊在珠海市橫琴新區執業實施方案(試行)》(下稱“方案”)。據省人社廳消息,推進香港、澳門導游及領隊在珠海橫琴新區換證便利執業,是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具體行動,是以點帶面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職業資格認可整體工作的先行先試,促進港澳導游和領隊逐步融入內地就業創業。
符合條件的香港、澳門導游及領隊,經申請同意參加珠海橫琴旅游主管部門的培訓認證后,換取橫琴新區專用導游證,方可執業。取得橫琴新區專用導游證的導游及領隊,將獲得一次性獎勵3000元(人民幣,下同)。
方案還明確,對持橫琴新區專用導游證在橫琴執業的香港、澳門導游及領隊當年度帶團滿30天、滿45天且沒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萬元和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