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將在3年內打好市屬國有“僵尸企業”出清重組攻堅戰。10日,廣州市政府官網發布《市屬國有企業出清重組“僵尸企業”促進國資結構優化的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方案》顯示,截至去年底,廣州市屬國有“僵尸企業”共378戶,涉及資產205億元。廣州將以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契機,用2—3年時間,基本實現市屬國有“僵尸企業”出清重組。
“四個一批”分類處置
“僵尸企業”分為關停企業和特困企業。《方案》顯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廣州市屬國有“僵尸企業”共378戶。其中,關停企業280戶,涉及資產98億元、負債112億元,在職職工789人、退休人員4559人;特困企業98戶,涉及資產107億元、負債116億元,在職職工5898人、退休人員6758人。
根據關停企業和特困企業的不同類別,《方案》采取“四個一批”的方式,加快出清重組。對于關停企業,將采取兼并重組一批、工商注銷一批、關閉破產一批、托管處置一批的方式處置。對于特困企業,將采取兼并重組盤活一批、資本運營做實一批、創新發展提升一批、關閉破產退出一批的方式處置。
《方案》提出,2018年底前,根據“僵尸企業”的報表和資產的實際情況,通過重組、拍賣、置換或協議等方式進行處置。為提高處置效率和效益,可集中托管到省、市產權托管平臺。
鼓勵職工購買資產
廣州將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僵尸企業”出清重組工作。《方案》提出,除因集團戰略發展確需保留或置入其他市屬國企主業外,與集團主業配套不緊密、缺乏行業競爭優勢、無法有效發揮國有資本作用的非主業企業,可通過產權轉讓、資產處置等多種形式由社會資本控股經營。
同時,鼓勵特困企業的職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購買原企業經評估后的資產或凈資產(帶負債)。
廣州還將設立專項基金推動市屬國有“僵尸企業”處置工作。《方案》鼓勵市屬國有資本運營公司積極參與,通過聯合社會資本牽頭設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專項基金等方式,推進市屬國有“僵尸企業”出清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