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發布《廣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音樂術科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考試大綱》),明年音樂術科將原來為筆試的《樂理》和《視唱練耳》筆試部分改為計算機考試,科目名稱為《練耳與樂理》。這是廣東考試標準化和信息化的新舉措。
根據《考試大綱》,調整后的考試科目變為視唱練耳與樂理、聲樂、器樂。其中視唱練耳與樂理分為機考與視唱兩部分。機考通過對考生練耳能力和樂理兩個部分的測試,判定其整體音樂素質。視唱采用面試方式,著重考察考生的音準、節奏、流暢性以及音樂的表現力。機考占總分值的80%,視唱占總分值的20%。另外,調整后考試分值分配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