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珠海市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技術改造及技術創新扶持用途)管理實施細則》正式印發。被認定為“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智能制造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企業,最高可獲得100萬元支持。
對通過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認定的單位,珠海將按國家級獎勵1000萬元、省級獎勵500萬元。對承擔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建設任務的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根據當年資金預算和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研發設備投入總額,按一定比例給予獎勵,最高金額為1000萬元。
對通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評審認定為“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智能制造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企業,珠海將按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的設備投入給予一定比例的設備事后獎補。其中,按“數字化車間”補貼比例是10%、“智能工廠”補貼比例是12%、“智能制造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補貼比例是15%,每項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