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印發《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機制惠企利民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若干措施(第二批)的通知》(下稱《若干措施》),這是繼2022年12月推出“22條”助企紓困措施之后,廣州推出的第二批“32條”惠企利民措施。
《若干措施》進一步優化規劃資源審批服務機制,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支持地上、地下空間開發建設,鼓勵建設公共停車設施、“未來社區”、“健康住宅”等。
提升規劃資源審批服務效率
《若干措施》明確按規劃建筑面積計繳土地出讓金,將計繳土地出讓金的建筑面積由以往的房屋實測建筑面積調整為規劃建筑面積,建設單位在完成規劃條件核實后即可辦理土地出讓金核實(即土地核驗)、補繳土地出讓金,不需要等到完成房屋建筑面積實測后,可為建設單位節省90—120個工作日。
此次“32條”的一大亮點是進一步減事項、優流程,提升規劃資源審批服務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措施》規定,非自然人可以通過微信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非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可通過“廣州不動產登記”微信公眾號查詢名下不動產登記信息,無需現場跑動登記資料查詢窗口,進一步提升查詢便利度。
《若干措施》明確試行驗登合一,對符合條件的建設項目,在項目竣工并取得聯合測繪成果后,建設單位可一并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聯合驗收、土地核驗(土地出讓金核實)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進一步為企業節約時間成本。
根據《若干措施》,廣州將支持新型產業用地供應、優化出讓起始價擬定方式,扶持的產業類型增加了旅游業用地和新型娛樂用地;出讓起始價格可按兩種方式評估后綜合擬定,有利于降低企業用地成本,促進項目落地,扶持郵政設施、教育、體育、公共文化、醫療衛生、社會福利設施和旅游、文化等產業發展。
此外,廣州擬擴大營利性科研設計用地出讓金補繳標準適用范圍。以往,已出讓的營利性科研設計用地項目調整規劃容積率、調整計容部分建筑面積等兩種改變土地利用條件情形,按核定出讓金的50%計收出讓金。優化后,調整規劃容積率、土地用途、計容部分建筑面積的,均按核定出讓金的50%計收補繳的出讓金,減低了企業用地成本,鼓勵營利性科研設計項目的開發建設。
支持地下空間開發建設
廣州擬降低地下空間土地出讓金計收比例,優化地下空間土地出讓金繳交流程,并優化空中連廊和地下連接體供應方式。以往,已出讓用地涉及相鄰多個規劃單元之間需要增加空中連廊或者地下連接體、宗地范圍內,配建公共設施依法允許布置地下空間的,只能通過公開出讓方式供地。優化后,則可采用簽訂原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方式供應。
根據《若干措施》,廣州擬鼓勵建設“未來社區”“健康住宅”,對符合條件的新出讓用地,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在規劃條件中鼓勵住宅項目配置主景觀陽臺等半開敞空間,將半開敞空間的半計容面積上限由住宅套內建筑面積的15%提升至20%,滿足開敞率不低于50%的主景觀陽臺不限制進深。
《若干措施》規定,自有用地增建及建筑物超配建停車設施,可享受土地出讓金優惠政策。同時,機關、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用地增建公共停車設施,學校、幼兒園利用操場地下空間建設公共停車設施,既有住宅小區內增加公共停車設施,其他土地使用權人利用自有用地增建公共停車設施,以及建筑物超配建公共停車設施的,可以不改變既有用地性質及規劃用地性質、無需單獨申請規劃條件、不計入原地塊規劃條件確定的容積率,建設單位憑有效的用地證明文件按照建設工程規劃審批程序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