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韓江流域內潮州、汕頭、梅州、汕尾、河源、揭陽六市河長辦相關負責人再聚潮州,舉行韓江流域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第二次聯席會議,交流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經驗。省水利廳河長辦、省韓江流域管理局(以下簡稱“省韓江局”)相關負責人參加會議。記者從會議了解到,目前已確定在東江流域先行開展省內水環境橫向生態補償試點,以解決跨市河治理難題。會議現場為首批10名韓江“民間河長”頒發聘書。
跨界河治理一直是困擾各市河長辦的難題。此次聯席會議上,省韓江局表示省內正通過試點水環境生態補償來解決這一難題。省韓江局局長陳圖鈞介紹,水環境生態補償機制在解決韓江跨省治理上早已推行。2016年3月,廣東省與福建省簽署汀江—韓江流域水環境補償協議,由廣東、福建兩省每年各出資1億元組成補償金。據近兩年水質監測成果顯示,閩粵跨界河流的水環境質量有了較為明顯的提升。
“這一制度在跨省界河流治理上取得了階段性成效。”陳圖鈞表示,跨市河流治理也可以借鑒這一制度,目前已經確定在東江流域先行開展水環境生態補償試點工作。
會議現場,省韓江局為首批10名韓江“民間河長”頒發聘書。“民間河長”的職責主要是宣傳河長制政策法規和省級河長指示要求,組織和參與河流保護宣傳教育、公益實踐等活動,同時監督河流保護情況、及時向管理部門反映、舉報涉及河流保護違法行為等。